她愛他,
這點他曉得,
他也從來不曾懷疑。
但她也求他殺了她。
十八年來,哈特和戈德兩家比鄰而居,分享中國菜、小孩長水痘、汽車共乘等大小事情,兩家家長和小孩都是好友,因此,當克里斯和艾蜜麗上了高中之後變成男女朋友,大夥都不驚訝,畢竟他們兩人打從出生就是心靈伴侶。但夜半時分、醫院來電時,卻沒有人承受得了這個可怕的事實:艾蜜麗和克里斯相約自殺,十七歲的艾蜜麗頭上中槍身亡,開槍的竟是克里斯。槍中留有一發尚未使用的子彈,克里斯告訴警方他原本打算利用這發子彈自殺,但一位探長起了疑心。
是怎樣的愛情讓克裏斯舉起那把槍把艾米裏送到她要求的地方?是怎樣的愛情讓他心甘情願背負着罪惡感過完餘生?我很好奇一個人要擁有多大的勇氣來結束心愛的人的生命?
有多少個人可以遵守他做過的每一個承諾?有多少個人知道自己的一片好意,其實正不斷的折磨着另一個人?你以爲自己在忍受着悲傷的同時,有沒有想過對方是不是也忍受着另一種悲傷呢?你愛到深處信口說的情話會不會讓另一個人當作一生一世的諾言呢?對我來說這是一部很沉重,看了后覺得很悲哀的書。不曉得其他人看了后會不會也有這樣的感覺?